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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发布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月1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联合发布《龙岩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经过今年汛前排查,龙岩市确定列入各级年度地灾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64个,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4个,列为市级主要地灾隐患点。

  龙岩市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做好村居、尾矿库(坝)区、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及建筑边坡、学校、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掌握受威胁对象的具体信息,逐点补充完善应急转移预案,更新、明确具体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编制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认真组织防灾责任人开展汛前、汛中、汛后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及其他易发区域点的巡查排查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细化值班职责,严格值班纪律,做好防灾信息上传下达、险情灾情速报等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监测或调查结果,会同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时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各级政府应在收到预警预报后,及时启动响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防灾各项工作。并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胁的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鼓励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

  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当地政府或者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并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