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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中山西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行多样化服务

   不动产登记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关乎千家万户。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又是服务对象大量聚集,人员流动量大,集中办理业务的重要场所。目前面临严峻疫情,如何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满足企业和群众办证需求,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统筹安排,优化服务方式,多措并举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 

  2月3日,省厅又下发《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取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按照“能线下、不窗口”的方式,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经请示当地政府同意,可延期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各市根据本地疫情防治态势,适时正常开展业务。群众急需办理业务的,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和服务时间,为群众办理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办事群众办理业务需求不多的,以满足办事需求为原则,可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班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已承诺上门服务、延伸服务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特色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暂时停止服务。 

  通知强调,要充分开展多种方式办理业务,已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推行网上办理业务,提升服务的便捷性;未开通网上业务办理的,鼓励采取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微信传输等方式受理业务,其电子凭证、照片、截图等非制式的信息可作为办理登记的依据,业务办理完成后,证书、证明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同时,确需前来窗口办理业务的,除要求办事群众必须戴口罩、安排体温测量外,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全程佩戴使用口罩、手套、洗手液,定时对工作场所消毒。避免近距离接触办事群众,做好人员疏导,严防群体性聚集情况的发生。发现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疫情期间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和办事电话通过多种方式及早向社会公布,在办事大厅和窗口张贴公告和注意事项,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凡公布的措施要具体明了、实实在在。凡承诺的要执行到位,在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中,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