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在建设用地审批中,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要求,认真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和备案工作。全市共审查建设用地0.6788万亩,涉及占用耕地0.415275万亩,所有项目都落实了占补平衡。
二是确保占用耕地补充到位。已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1.7万亩,拟新增耕地1.6万亩,其中已竣工验收0.87万亩,新增耕地0.77万亩。对非农建设占用、规划调整等原因占用的耕地,都通过挂钩方式进行了补充,确保所占用耕地都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
三是建立市级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各县(市)已报备的新增占补平衡指标中提取20%构成市级耕地指标储备库,通过调剂市内耕地指标,较好地保障了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四是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土地监察网络。组织乡镇、村土地协管员开展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