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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加快推进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

   5月20日,德宏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的通知》,确保年度处置任务圆满完成。

   《通知》强调,截至2018年底全州尚有历年批而未供土地12918.84亩、闲置土地2111.84亩。2019年处置目标为:6月底前,按攻坚行动要求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50%、闲置土地处置30%的总目标,即批而未供土地继续消化3514.89亩,闲置土地继续处置1267.1亩;疑似闲置土地全部核实消除,确属闲置的,要制订方案切实处置;6月底前,全部处置完毕省第二批挂牌督办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7宗1689.83亩。

   《通知》指出,截至4月底全州共处置批而未供863.47亩、闲置土地147.43亩,分别完成处置任务数的24.57 %、11.64%。从处置情况看,有的县市对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松懈怠慢思想、处置进度缓慢、处置率不高、疑似闲置土地尚未核实消除等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精锐力量,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任务。

   《通知》要求,一是加快处置力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是省、州高度重视和督查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2019年自然资源管理核心工作之一,各县市政府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狠抓不懈,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的处置工作机制,落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中各部门的“分段管理”责任。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州政府将继续按照处置攻坚行动方案、激励惩戒措施等有关要求实行定期通报,落实督办。对因工作不力被通报3次的县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市自然资源局一把手进行约谈,被约谈县市2019年度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不予评优;约谈后仍无明显改观的,州政府督查室对县市政府启动约谈问责。三是落实激励惩戒。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惩戒激励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未完成处置任务和前5年供地率未达60%的县市,严格执行供地预警机制和惩戒激励措施,暂停除脱贫攻坚、民生和国家、省重大项目之外的用地审批,并向州政府上报书面情况报告。对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县市,将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增加土地专项债券额度、调剂占补平衡指标及其他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