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稳评首页 > 地方动态 >

商洛局出台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

  近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障经济发展,主动与市疫情防控办、发改等单位沟通衔接,摸清重点企业项目建设需求,用足用活政策,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是落实单位防控责任。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所有恢复办公的场所,要定时做好通风、消毒和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单位个人防护措施,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和网上办公。

  三是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对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先行使用。疫情防控急需开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凡持有有效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且自2020年2月1日后到期的,其有效期限自动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

  四是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各县区上报的应急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用地,即受即审。所有报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待疫情结束后,另行补交纸质件。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凡递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或转报。

  五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程序,合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同步申报。优化报国家审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流程,两周研究一次,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网上办理,对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实行电话预约,实行错峰错时办理。

  六是支持鼓励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改扩建。利用低效工业用地转产先进制造业,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等项目,经本级政府批准同意后,允许土地出让金缴纳延缓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对只因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未能延续的市级发证矿山企业,在采矿权出让收益未评估前,可以先予延续一年有效期,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七是合理优化国土空间。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满足未来医疗防疫、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对整体布局、用地指标、建设时序等方面的合理需要,科学布局满足城市居住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需求和“留白”空间。

  八是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审批业务公开咨询绿色通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业务科室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件地址,通过短信、微信、QQ、电子邮箱等网络媒介,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