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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打造绿色新名片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济宁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正式启动,今年以来,济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大力加强湿地建设,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截至目前,全市湿地面积228万亩,湿地率13.62%,湿地保护率77.38%,共有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大运河世界遗产1处,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1处,市级以上湿地公园35处,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18处,湿地科普教育基地8处。申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审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

  构建“多城联创、市县联动”的创建格局。一是统筹推进、多城联创。把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修”试点城市等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实现了互促互动、多城联创的溢出效应。二是市县联动、齐抓共管。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实施意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责任分工》,市人大、市政协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特别视察、专题调研,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创建活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市县联动的创建格局。三是制定办法、实施考核。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先后制定印发了《政府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湿地保护率、湿地面积、生态状况等纳入考核范围。

  建立“活力充沛、持续有效”的保护体系。一是建立机构、加强管理。设立了保护区管理机构,先后成立了“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济宁市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开展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二是出台办法、编制规划。先后出台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泗河保护管理条例、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湿地管理制度。编制全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把湿地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三是强化监测、保护资源。与北京林业大学、重庆大学、山东省林科院、曲阜师范大学等单位开展科研合作,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和地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护监测,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湿地行为,有效保护湿地生态安全。

  打造“覆盖城乡、碧波万顷”的湿地景观。一是开展水质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面源污染防治,以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标为刚性约束,全面实施治理再提升工程,实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河湖水库网围网箱清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了水质持续稳定。二是开展城市湿地建设。大力开展河流湿地、人工湖湿地等保护修复,完善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城中人民公园湿地、南池公园湿地,城南太白湖湿地,城东高新区廖河湿地,城北任城翠湖湿地,城西嘉祥吉祥湖湿地的保护修复工作,使其成为城市湿地建设重要“名片”。三是开展重要湿地建设。围绕“生态环”建设,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重要河流水库和市级以上湿地公园等湿地生态环境为主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了山东南四湖湿地保护建设和20余个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2019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

  营造“全域共建、全域共享”的创建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在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开辟湿地专栏、湿地专刊、电台公益节目、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大力宣传湿地知识、湿地功能、湿地文化。二是建立湿地宣教场馆宣传。全市各处湿地公园分别立足自身优势和特点,建设湿地宣教中心,并建设了8处湿地科普教育基地。三是开展系列活动宣传。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节日,组织开展湿地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积极调动摄影家协会、观鸟协会、自媒体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摄影展、观鸟赛等活动;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市民保护自然、爱护湿地、共创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人文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