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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多措并举”加强耕地保护

  近几年来,吉安市安福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多举措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2019年,该县荣获耕地保护考评优秀县,获省自然资源厅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亩。

  一是明任务。将全县66.64万亩耕地保有量、58.3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层层分解,全县19个乡镇政府与县政府、248个行政村与乡镇政府、2171个村民小组与村委会均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2187份,村民小组分别与农户签订耕地保护责任卡69947份,签订比例达到100%,设立或更新县级保护标志牌1块,乡级保护标志牌19块,村级保护标志牌248块,织牢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体系,层层落实县、乡镇、村、组四级保护责任,明确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保护责任和奖惩措施,实行年中检查、年末考核。

  二是强规划。编制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严格按上级要求,将耕地保护纳入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到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县、乡、村三级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组织领导,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社会共同责任。

  三是建机制。制定了《安福县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下发了《安福县严守耕地红线实施方案》、《安福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入手,切实加强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规范了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建设用地联审制度,严把项目选址、立项、实施、验收关,严格落实建设用地 “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同时,实行政策激励,县政府将耕地保护纳入土地管理考评体系,把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履职情况好的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到位、没有完成目标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将履行耕地保护职责情况列入党政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不达标的除限期整改外,主要领导不得提拔。

  四是重宣传。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土地法颁布纪念日及“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利用标语、显示屏、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基本农田保护牌等多种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基本农田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比如,在今年6月25日的第29个全国土地日,该县紧紧围绕“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主题,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活动。在县城国光广场设立彩虹门,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全局各股室业务干部踊跃参加,各乡镇、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向全县科级、乡镇(村)干部和服务对象发送3000余条宣传短信,在县城国光广场滚动播放一周宣传视频,向群众现场发送宣传资料及宣传品2000余份。

  五是严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土地执法综合防控体系,全力把耕地保护工作抓好抓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实行公开调查、公开结果,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严格的执法监督制度和网络,广泛引入耕地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乱占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查处率、执行率,切实将违法用地削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据悉,2018年度,经省政府批准该县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252.29亩,实际补充耕地面积1252.29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市政府下达安福县“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补充耕地计划1400亩,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面积4306亩,其中补充水田面积99.99亩;2014年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验收耕地面积1643.05亩,其中水田682.03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补充耕地计划任务的307.57%;上级下达该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任务3.3万亩,实际建成规模3.3万亩,完成率100%,吸引社会资金投入50万元,按要求及时完成上图入库面积3.3万亩;2019年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取得突破,已完成甘洛乡甘洛分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面积101.22亩。2019年,该县荣获了耕地保护考评优秀县并获省自然资源厅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