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坚持违法用地巡查执法工作不放松,集中开展增减挂钩年终清查整治行动,半个月拆除违法建筑720平方米,并全部进行了复耕。
一是坚持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在先。在违法用地治理查处过程中,虞城县坚持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乡镇自然资源所发现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支持。
二是坚持联合执法增强威慑力。在拆除违法建筑时,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所、“双违”办、电力、派出所等部门力量联合执法,形成违法建筑拆除整改的强大声势,保证拆除行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增强打击违建的震慑力,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是坚持执法监察大队帮办。对拆除整改难度大、需要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协助的,虞城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积极回应乡镇需求,采取到场帮办、调集周边乡镇自然资源所执法力量协助等方式,营造打击违法占地毫不手软的执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