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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信息共享化解安置房“办证难”问题

  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明确,今后,住建局将拆迁安置房产权人、坐落、面积等信息提供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办事群众只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安置合同、完税凭证,即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

  据介绍,此前,群众办理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住建局开具拆迁安置房确认证明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给群众办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为进一步精简材料,方便群众办事,漳州市通过这种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方式,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