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漳州市支持工业招商引资若干措施》,对利用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创办企业以及厂房加层改造的将予以奖励,以助力重大工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利用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创办企业奖励方面,漳州市鼓励符合规定的新落户重大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型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安全、产业发展等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原工业项目用地(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其转让所需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当年度对漳州市的财政贡献。
厂房加层改造奖励方面,漳州市政府鼓励符合规定新落户的重大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型企业)改造使用老旧厂房及闲置土地,在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原有工业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或拆旧建新,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其当年实际改造建成的标准化厂房投资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对现有厂房按幢、层进行分割,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可用于融资或引进合作项目。
漳州市政府决定,对符合规定的新落户重大工业企业实施全程“一站式”服务。企业和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权登记证核发等相关手续按央企、民企、外企类型分别由发改、工信、商务牵头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全程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