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稳评首页 > 地方动态 >

杭州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建立经营性出让用地开工排查和出让住宅用地开工信息公布制度的通知》,对经营性用地企业月度开工排查、季度信息公布和开工排名通报进行了明确规定,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推进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实行月度开工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杭州各分局和县(市)局应落实专人每月梳理排查辖区内经营性用地开工情况,建立《跟踪管理卡》实时记录;经排查,地块已开工建设的应及时收集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现场拍照,于当月25日前将开工信息及相关资料录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动态监测系统,主城区分局同时录入市局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建立季度信息公布制度。杭州局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通过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导出上一季度主城区范围内新开工的出让住宅用地信息,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出让住宅用地开工情况。钱塘新区、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分局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出让住宅用地开工情况按季度公开发布工作。

  实施开工排名通报制度。杭州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工排查的到位率、出让住宅项目开工率、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准确性等进行抽查、核对,并对抽查核对情况予以通报。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地土地出让计划安排的参考指标,以及对分局和县(市)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