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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报告主体的原则?

  尽管内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有一定优势,但它不能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那么究竟应该如何选择评估主体呢?有两条有关政策评估的一般定律:定律一,假如一项政策评估是由实施该项政策的人或者其朋友进行的,那么,所有对社会问题所做的政策干预都会产生所要得到的效果;定律二,如果政策评估是由独立的第三方,尤其是由对相关政策持怀疑态度的人所进行的,那么,任何对于社会问题所做的政策干预都不会产生预想得到的效果。一般来讲,确定评估主体应依据以下原则:

  ①多元化原则

  即评估主体是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公民、第三方等相关利益主体在内的多元体系,由于不同的主体有自身特定的评估角度,同时自身也存在难以克服的评估局限,而由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参与评估,可以综合考虑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评估的公开性、公正性、客观性,可以提高评估质量。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利益相关者之一的社会公众在评估中往往被忽略,而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或公共工程项目的实施,都会影响到社会公众。例如,政府部门的决策往往涉及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移民安置、职工待遇调整、工程选址等问题,这些都与民众的物质利益或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因此,在政府制定和评估重大决策的过程中不能仅听取专家的意见,更要考虑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在谈及评估主体多元化原则时,不能忽视民众对风险的认知特点和情绪反应,将民众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力量,这样才能提高稳评的公信力、可接受性和可实施性。

  ②独立性原则

  由于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及工程项目的承办方与被评估项目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在评估中难免会掺杂局部利益和本位主义因素,进而影响评估的客观性。而独立于政府部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自主性较强,视野开阔,不易被机构组织的各种因素和框框所限制,能够突破现状,提供前瞻性和创造性的建议。因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交给独立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第三方来做,这样才能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客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的独立性可以借鉴会计制度中的外部审计。

  在会计中存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它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在外部审计中,国家审计机构发布的审计报告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由于外部审计的审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不存在行政上的依附关系,不需看企业的眼色行事,只需对国家、社会和法律负责,在审计中克服了道德风险,因而可能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③专业性原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关重大、社会影响广泛,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求采用专业的技术和方法,选择专业的评估人员。专业评估组织(包括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等)拥有专门从事公共政策剖析研究和实践的人才,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评估的科学性,且专业评估组织成员作为“非官方人士”,其观点不受政府和小我主义影响,能保证评估结论的客观真实性。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引导市场上的科研力量进入风险评估的研究领域,使风险评估的研究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选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时,外部评估主体在保证评估的科学性、客观公正性和保证评估结果的公信力方面都由于内部评估主体。因此评估主体的选择要多元化,构建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公民、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内的多元主体体系。

  管制俘获问题

  虽然外部评估在很多方面优于内部评估,但外部评估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在我国,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评估往往是内部评估部门进行的,这就容易造成管制俘获的问题。管制俘获理论从政府管制的利益导向着手,分析评判各种利益集团对管制政策形成的作用和导向的影响,并试图从总体上揭示政府管制的政策的局限性。该理论遵循这样的思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制可能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该理论的重要结论是:受管制企业为寻求垄断采取各种行为,对政府管制高层面上所产生的效用。与假定政府管制当局致力于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理论相反,政府管制实际上是为了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而产生的,即所谓的立法者为产业所俘获;而管制当局最终会被产业所控制,即所谓的执法者为产业所俘获。因此在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时,要注重引入市场竞争。

  当前,管制俘获理论已经成为对政府管制最具挑战性的诘难。现实中存在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2003年实施以来,尽管取得很好的成绩,但一直充满争议,因其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等形式主义做法而饱受批评。由于评估主体是政府部门,这就使得高校在评估过程中不得不以满足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导向,而放弃了以高校自身的发展需要或社会需求为导向,形式主义泛滥。大都是由民间机构完成的,由官方对大学进行排名,无异于让家长评价自己几个孩子哪个更棒,难免过多掺杂个人的偏爱感情,从而使评价显得主观化。与官方相比,民间机构对大学排名更为客观、公正,社会公信力也更高。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要服务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因此,一方面评估结果应尽可能多地提供信息,不仅要包括对社会稳定风险状况的总体评价,还要包括对不同部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社会管理能力的评价,以为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依据;另一方面还要将评估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框架和问责体系内,使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为纳入领导干部问责体系,可以督促各级政府领导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思维去考虑风险评估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化解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只有这样,评估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达到其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