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印发《秦皇岛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通过补充耕地数量、粮食产能、水田规模三项指标对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充,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秦皇岛市对补充耕地指标价格、资金渠道、收支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自7月起,全市采取有偿调剂方式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调剂价格为非商品住宅类用地补充耕地每亩10万元;在保障其他项目的前提下,确需为商品住宅类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指标调剂价格为每亩18万元;产能指标原则上实行全市统一调配,单独申请调剂产能指标的,调剂价格为每亩5000元;水田指标调剂价格为每亩1万元。除青龙满族自治县可享受国定贫困县补充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优先转让优惠政策外,其他县区补充耕地指标严禁市外交易。
秦皇岛市明确,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在支出项目成本后,剩余部分由县区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扶贫开发等,为乡村振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保障。
据悉,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为秦皇岛市规范了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工作,降低了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用地补充耕地成本,促进了各类产业项目更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