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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三个到位”推进水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提高站位,准确认识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既是河湖长制管理的要求,也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内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实行统一调查、统一登记、统一修复是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途径,开展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将进一步明晰水资源产权和分布,落实河长制管理、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体系。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划界确权工作,以十堰市河湖长令的形式明确了河流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任务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各地成立了以政府分管(管委会)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划界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部门联合水利部门主要领导均将此项工作拿在手上,安排部署抓落实,两局组成工作专班,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任务,加强技术培训,先后召开三次全市工作推进会。实行进度月通报,深入各地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促进划界确权工作加速推进,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推进。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分为“通告、权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五个工作步骤,其中,调查阶段包括勘测、划界和确权,是工作的关键环节,由技术单位负责勘测,水利部门提出划界依据和要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当地乡镇(街道)、村组,水库和河道管理单位,国土所以及相关权属单位等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指界和确权,形成确权意见后,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抓住关键环节,把划界确权工作做准做实,加快推进十堰市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种类齐全、归属清晰、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