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市印发《南安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对农村建房工作进行规范。
《规定》明确,全市规划核心区采取“一户一居”保障,以统规统建多层单元式住宅小区为主;除核心区外的规划区以集中建房和个人翻建为主;规划区外的其他乡村区域采取个人建房和集中建房相结合的办法,鼓励集中建房。
《规定》明确,全市农村建房规划、设计实行一张图管理,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河岸保护蓝线等控制性内容划定村庄边界和农村建房范围;各乡镇2020年前制定村民易懂、村委能用、乡镇好管的村庄规划。
《规定》明确,除使用农用地外,其余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均在所在乡镇完成;实行“两违”巡查、制止处置量化责任追究制度,按每季度出现的“两违”宗数、类别,对乡镇、市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村委会进行相应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