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领域突出排查。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将土地整理工程、农村宅基地分配、地质灾害治理、征地拆迁、矿山开采和耕地采砂等6类工作列为黑恶势力重点排查内容。加强行业内部监管,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坚持标准,严格企业资质审查,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加强与公安沟通协作,审查企业及法人有无涉黑恶行为背景,并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市扫黑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和情况反馈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对涉黑涉恶行为进行处置打击。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制度,每月25日前将本系统黑恶线索摸排处置情况和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及时移交扫黑办和公安机关,并对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到位。今年以来,已向市政法委、市扫黑办和公安机关上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8条。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中央和省市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六个方面”清单分类整改,逐一完善档案资料,逐宗跟踪督办,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重大案例和查处不力的负面典型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