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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实施“三项举措”全面加强海洋预报防灾减灾工作

  近年来,潮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总体工作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利用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契机,突出民生优先,全面提升该市海洋预报防灾减灾工作水平,为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落实工作保障,率先启动海洋预报预警工作

  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自201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饶平县财政每年安排11万元经费用于海洋预报减灾能力建设,有力保障全市海洋预报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开展。

  全省率先启动海洋环境信息预报——成立潮州市海洋预报预警中心,自2018年12月起正式启动海洋环境信息预报工作,成为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意见反馈后全省第一个依托省自然资源厅技术支持,发布海洋环境预报信息的地级市。

  抓好海洋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海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海洋减灾科普教育,在潮州电视台、潮州日报大幅度宣传海洋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海洋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对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和防御能力。

  二、狠抓项目实施,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总投资382万元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与维护项目,已顺利完成第一阶段236万元的建设任务,设立1个渔港外近岸海域浮标,实现对近岸水域气象、渔场水动力环境、水文和水质参数的长期、连续、自动监测;在两艘自愿渔船安装气象观测设备,完成外海渔船捕捞区典型气象数据传输,建立气象观测网,全面提升海洋减灾基础观测能力。

  三、强化部门协作,构筑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综合协作,健全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高海洋灾害预警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海洋灾害损失;选址增设沿海警戒潮位标识物,为科学防御海洋灾害、减少海洋灾害损失提供基础信息支撑,逐步提高提升海洋环境保障服务工作科学性和针对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海洋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