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事关国泰民生的大事, 2019年省政府要求丹东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336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少于 270 万亩,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 的通知》(丹政办发〔 2018 〕 32 号)和市领导批示精神,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严格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作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第一责任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对本辖内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辽宁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合理确定城市开发格局,严控城市盲目扩张、乱占耕地。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大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巩固划定成效,完善保护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动态监管系统,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数量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动态管理。
三是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推进耕地质量提升。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城镇低效用地,推进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加快废弃土地复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开展中低质量等级耕地改造和加快新增耕地质量培育多种途径,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