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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局以“三提高”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系统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对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普遍排查。按照“四位一体”网络化管理要求抓实抓牢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在厘清责任边界、分清责任主体前提下,依法打击非煤矿山偷采行为,加大对已关闭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设置安全防范标志。绘制地质灾害、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区一张图和危化品项目选址一张图,项目选址要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防洪区等灾害多发地区。

  三是提高管控水平。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全环节、全流程,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点防范与治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死守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底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政务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全市系统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