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明确在全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全域整治”)。实施全域整治,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
为深入推进2019年全域整治工程计划,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集负责全域整治工程的各中介公司,对各中介公司在最近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及时解决他们的难题,同时也对各中介公司开展全域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中介在全域整治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要严谨、仔细,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二是在编制全域整治工程相关资料时,务必要及时与乡镇、村落及片区联系人沟通;三是在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时,要接地气,符合该乡村特色,推进全域整治项目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