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严把项目用地报件质量关,将职责和审查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设立AB岗,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实行“1241”和“1351”工作法,即预审和用地报批报件受理、会签、审核拟文、审签印发分别限制在相应工作日,超出时限亮灯提醒;印发了《关于提高建设项目报件质量考核机制的通知》,坚持“零补正”或“一次性补正”原则,对补正两次的,以文件形式通报,对补正三次以上的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次以上的进行问责。
今年以来,一般性项目用地实际平均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用地实际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同时,用地报件平均补正次数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