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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新政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

   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出租管理、抵押机制等,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意见》提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机制,明晰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细化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规则,实施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土地二级市场中的调节作用,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闲置低效用地,应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和税收调节作用,依法促进低效用地转让再开发利用。

   《意见》要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规范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管理,营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环境。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供需信息发布条件和场所,制定规范的出租合同文本,提供交易鉴证服务,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机制。明确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依法保障抵押权能。探索建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提示机制和抵押资金监管机制,防控市场风险。

    此外,根据《意见》,甘肃省各地要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交易事务,并提供土地二级市场信息发布、交易、成交确认、合同签订等一站式服务,争取在2020年底前建成网上交易系统,实现网上交易。同时,各地要在土地交易机构或平台内汇集交易、登记、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办事窗口,建立业务联办工作模式,明确各自职责,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土地市场信用评价规则和约束措施,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进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共建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