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持续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制定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管理办法、区域评估细则及联合测绘管理办法。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缩短用地规划审批时限。截至目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个,兴安盟规委会受理建设项目2项,批准2项,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4.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