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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为科学指导全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技术规定(试行)》3项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明确了村庄规划的定位、范围、原则和期限;提出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和现状调查的主要任务;规定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12个方面的规划内容。要求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多规合一”、全域统筹,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尊重民意、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内容,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保留村庄特有的农业景观、自然生态景观、乡土文化,积极引导村民主体、专家、部门全过程参与,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引则以城乡规划用地地类、土地利用地类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及宁夏实际,在原有类型基础上,再进一步划分为生态用地、农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4大类、18中类、28小类。其中,将“建设用地”分为“村庄建设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两类,区别村庄建设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实际管理和使用的差异,加强用地指标的统筹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不同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编码及符号样式,区别各用地类型、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水域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避让区等要素信息。

   通过发布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技术规定,明确了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代码、结构属性、成果文件格式,提出了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建设和汇交要求,为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这3项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将为全面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宁夏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