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为力促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五网”(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项目建设早开工、快建设、见成效,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支撑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多项土地使用支持政策。
在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方面,广西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五网”项目合理用地空间。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过渡期,对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划修改条件的“五网”项目,可依法依规按程序修改规划。自治区政府批准规划修改方案的“五网”单独选址项目,经听证论证后将规划修改方案与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审批。
在优先保障及调剂土地利用指标方面,广西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全力保障“五网”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各市县充分用好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拓展用地空间,统筹保障“五网”项目必要的新增建设用地。
在创新“五网”项目耕地占补保障方式方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机制。市县政府组织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经核定确认后所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和提质改造耕地指标的10%,由自治区无偿纳入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管理,用于调剂保障国家及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五网”项目补充耕地指标。
同时,广西提出,对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用地,补充耕地指标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进行交易。对于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新整治出耕地不足以补充所占用耕地以及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设区市,所实施的由国家及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已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的交通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由自治区调剂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通过整治土地新增耕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或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等方式,自行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经复核符合“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的,不再缴纳耕地开垦费。此外,自治区所收取的耕地开垦费,自治区留用3%,其余97%由自治区财政厅纳入年度预算按季度下达给市县;属于授权或委托设区市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所收取的耕地开垦费,由市县政府留用。
在加强建设用地报批指导方面,广西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提前介入“五网”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无偿向“五网”项目提供现有1∶1万地形图及相关基础测绘成果资料,免费提供地质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