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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厅: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2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为企业减轻用地负担、积极提供用矿用海用林和地理信息服务、积极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用地需求、提升不动产登记和行政审批效率5个方面,制定了17条具体措施,为全力保障全省经济稳定发展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围绕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方面,《通知》明确,省重大项目用地指标要应保尽保。对纳入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且用地报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单独组卷并申请核销用地计划,在报批阶段从省级计划中直接安排,提高省级重大项目省统筹占补平衡指标支持比例;灵活组织重大项目弹性供地。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同时,要预下达2020年各市、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流量计划,推动土地利用计划向有需求地区、有高质量项目地区倾斜。

   《通知》提出,要适当调整土地出让时间节点、用地履约监管方式、允许合理缓交土地出让价款、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拓宽用地空间,切实为企业减轻用地负担。此外,要积极做好矿产资源、海域资源、涉林项目服务保障。全面优化地理信息服务。开通测绘成果提供绿色通道,实行即受即批、先用后批。无偿向防疫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服务。

   《通知》强调,要积极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在编制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市、县(市、区)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比例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同时,要积极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和生猪养殖用地。

此外,《通知》还要求,要做好不动产登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复工企业登记指导,全面发挥绿色通道作用,对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要优先办、抓紧办,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场办结。同时,会同银行登记便民点,及时为企业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服务。此外,要推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审查报批流程、简化程序。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做到即受即审,提高审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