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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好新形势下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治化,根据《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等精神,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6年相继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五年规划 (2016-2020年)》《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经四年来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治化过程中取得实效。

  依法明确职能定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 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形成机构改革后7类106项行政职权及其对应的795项“责任事项”和908项“追责情形”, 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 优化办理流程, 提高服务效率, 碗保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用。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均不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等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事前审批, 不进驻政务服务平台, 也从不以其他名义变相实施审批。

  强化“放管服”和“减证便民”。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统一规范编制了涵盖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14个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将州级的“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和州级审批发证权限的采矿权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到县市审批。仅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为创造更加良好的服务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省、州、县三级联网审批,建成统一的政务管理平台,对建设用地审批、预审,探矿权、采矿权审批4个审批系统进行流程优化、业务充实和功能完善,实行“单轨制”网上运行,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纳入云南省投资并联审批系统。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系统与政府政务系统并联,实现审批联网,实现全州建设用地、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县级网上组卷、州级网上审查、省厅网上审批”的全覆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均纳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部门应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在自然资源门户网站公示,提升依法办事透明度。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德宏州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德宏州土地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6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1人组成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135个市场主体监管对象名录库、探矿权监管对象名录库、采矿权监管对象名录库、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目录库、土地复垦监管目录库、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德宏州不动产登记系统。对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通报、警告、勒令整改、终止出让行为等方式予以处置,同时,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省、州、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网站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调研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境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目录》《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案卷自查自评的报告》。积极参加省自然资源厅重点评查,无行政执法案卷不合格的现象。

  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州查无办取缔无证照经营方案的要求,结合土地、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决策失误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推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并在重大决策和处理重大问题中,提供法律意见。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确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推进宣传教育、违法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四是严格矿业权督察。五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六是加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提升、旅游专项整治、最美云南建设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七是依法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程序。

  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内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二是注重政务公开。三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三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和“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四是贯彻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精神。五是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扎实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