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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局“四个注重”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注重规划引领。编制《池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对矿山开采现状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年度治理目标和任务。 

  注重制度保障。出台《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试行)》,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案和项目验收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注重项目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目前累计投入2.4亿元,2019年共开展24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恢复治理面积1116.75亩,沿江“1515”范围关闭矿山28家,已恢复治理面积约800亩。

  注重综合管理。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机制,出台《池州市绿色矿山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在全省率先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价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目前,已有44家矿山被评为“市级绿色矿山”称号,2019年共查处非法采矿案件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