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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徽加快“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近日,为深入实施“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领域流程再造,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通知,加快“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山东厅进一步细化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的实施细节、申请流程、办理过程等,申请人和相应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标准材料,可通过网络组卷申报、转报上传,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改革,统一启用新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决定书。山东厅明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时限不超过14个工作日。

  在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方面,山东厅对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在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只审查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及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

  在推行综合测绘、成果共享、“多验合一”方面,山东厅明确,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实行“综合测绘”“成果共享”。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实、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用地规划房产验收一个验收事项,实行“多验合一”。推行测绘成果“以测带核”,综合测绘机构在出具用地规划房产验收测绘成果的同时,应比对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3个测绘验收事项的验收内容,出具详细的测绘数据与验收数据比对情况表和相关核验报告,提供给建设项目主体单位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山东厅提出,实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项目用地宗地图全流程使用。将竣工验收阶段不动产登记应开展的权籍调查,提前到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土地征收环节的地籍调查同时进行。同时,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要求各地市按照证书规定版式参数自行印制,证书编号按照全国统一要求编制。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结合本省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规划用地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送审稿),明确办理层级和权限,规范受理审查内容,整合简化申报材料。

  同时,安徽厅制作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申请表,列出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统一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的文本格式,为“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要求,安徽厅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全程协调推进、主办处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处室研究落实意见、全厅共抓落实的机制,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此外,安徽厅还多次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及部分行政负责人座谈,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各方面对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