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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局抓好“8·22”灾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恢复工作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减灾救灾重要批示精神及省自然资源厅具体安排部署,抓紧抓细抓实“8·22”特大暴雨天气地质灾害建设项目恢复工作。

  一、抓紧完成资金申报

  “8·22”特大暴雨发生后,市县(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赓即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所涉及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汇总,完成申报2019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治理工程76处、排危除险36处、避险搬迁7户、专业监测点2处、工程维护35处,所需资金60300万元。完成申报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3处、排危除险1处,所需资金4660万元。

  二、抓细落实项目安排

  11月6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我市上报项目情况下达2019年度省级第二批地质灾害专项资金3635.9万元,其中荥经县10户避险搬迁(40万元);石棉县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540万元);芦山县共755万元包括1处地灾排查(70.9万元)、5户避险搬迁(20万元)、2处治理治理工程(499.1万元)、5处清淤加固(165万元);宝兴县共2020.9万元包括1处地灾排查(50万元)、39户避险搬迁(156万元)、4处治理工程和3处排危除险(1484.9万元)、10处清淤加固(330万元);雨城区包括1处治理工程和2处排危除险(170万元);名山区1处治理工程(110万元)。

  三、抓实推进项目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好“三控制”。进度控制方面,制定工程实施各阶段进度计划,管控好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建立周报制度。质量控制方面,严格隐蔽工程程序,督促监理单位管控好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主控项目,保证混凝土结构质量和质保资料的完整。资金控制方面,加大拨付进度款所需资料的督导,加强合同管理,确保资金按合同拨付,做好与财政部门协调,确保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020年汛期前需要完成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除险项目4个52处,宝兴县29处正在组织专家踏勘;雨城区5处,其中2处已进入财评,3处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汉源县3处,其中2处实施方案编制完成,1处正在组织专家踏勘;名山县15处,其中8个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评审,4个项目正在施工, 3个项目正在组织专家踏勘。

  2020年汛期前需要完成的地质灾害治理清淤加固项目2个 14处,芦山县10处,其中7处正在比选施工单位,3处正在编制实施方案;雨城区4处,其中3处完成实施方案编制,1处正在组织专家踏勘。

  2020汛期前要完成的避险搬迁项目芦山县5户已完成选址,正在编制避险搬迁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