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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五型”政府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实现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保双赢”。2018年国务院通报表彰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宜春市连续七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设区市”。

  提高政治站位,推行忠诚型政府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研究落实,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服务保障“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放在突出位置,投入大量的精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上级的指示精神在该市自然资源领域落地生根。

  激发创新活力,推行创新型政府建设。

  不动产登记推进“一窗、一网、一站”改革,实现了一般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均优于国家和全省标准,不动产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31%;全市10个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步成果全部通过国家核查;全市6个省级试点村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已全部完成;积极申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围绕“三减三强两倡导”,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公文办理的通知》;全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对教体新区、宜万同城快速通道等重大项目的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等进行了部署落实。实行保障项目“一线工作法”,局领导主动上门走访100多家企业,并召开座谈会解决项目相关问题。

  强化责任担当,推行担当型政府建设。

  对《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及全市重点工作,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全力围绕“一环城、双十字、五组团”做好城市设计,科学编制《赣湘边区经贸合作产业园规划》,今年中心城区共召开规划委员会12次,审批各类项目243个;全市供应土地面积3.02万亩,收益220亿元。实现重大产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用地“应保尽保”。该局荣获“全市教育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

  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服务型政府建设。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到“放”出活力与动力、“管”出公平与秩序、“服” 出便利与品质。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行信息化便民利企举措,“互联网+”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赣服通”APP精准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预约、“微信公众号”、“自助取号”。针对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十五条》;针对园区企业,实行结对互助暖心工程,对重点项目实行领导挂钩制,“保姆式”服务确保服务企业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过硬型政府建设。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每次召开局务会研究布置工作时,均安排一名法律专业的干部全程参与,把握法律政策问题。不断加强纪律约束。共办结涉及自然资源各类信访事项180件,化解信访积案35宗,帮助3800户居民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