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大会战,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有关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全力服务第四季度稳增长。
一是压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将办结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对第四季度急需推进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随报随审。
二是加快技术论证审查上报。建设项目需要同时开展踏勘论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或节地评价的,上述工作合并开展。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材料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通过审查并完成缴费的建设用地,自治区力争在2019年12月31日前批复。
三是加强主动服务和指导。厅相关职能处室要主动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用地报批材料组织、审查效率。
四是压缩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结时限。将办结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补正材料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五是实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容缺受理审查。对各市县上报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被征地农民社保审核意见、使用林地批复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但需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用地前补齐。
六是实行建设用地涉及的规划修改、调整方案审查报批容缺受理审查。对各市县上报的规划修改、调整方案报批材料听证纪要、市级论证意见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但需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修改方案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规划调整前补齐。
七是实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承诺受理审查。建设项目如存在违法用地需补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属自治区审批用地权限内的,可暂缓提供厅执法局出具的违法用地查处到位审查意见书,由项目用地所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诺在90日内依法将案件查处到位送厅执法局补出具审查意见书后进行项目用地报批。逾期不履行承诺的,暂停项目用地所在市的违法用地补办建设用地报批审查。
八是落实分级审查职责。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基础性审查,对申报用地报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实质性审查,对申报用地报件材料合法性负责;我厅对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结论性意见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再重复审查,只对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进行复核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