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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积极推进矿产品生产与运输综合整治

  为着力解决矿产品生产与运输“超采、超载、超速”等突出问题,池州市于2019年7月启动矿产品生产与运输综合整治工作。

  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市、县政府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学习借鉴泾县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品深加工经验做法,出台《池州市矿产品生产与运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七个配套工作方案,保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更具操作性。

  测算民爆物品及采剥量。参照池州市矿山企业每月实际剥采量、调运量、民爆物品使用量等有关数据,根据露天开采矿山民爆用品用量与采剥量1吨:7500吨,井下开采矿山1吨:1100吨的测算标准,分析测算印发《2019年各县、区月份矿产品计划采剥量及民爆物品用量》,对矿山企业实行总量控制,计划调度,调运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分析日均车次及运量。根据各县区矿山企业源头调运数据,自7月18日开始,每周统计分析日均车次和调运吨位,通过工作群及时预警矿山企业。截至第十二周,池州市周日均车次及日均调运量与第一周相比分别下降22%,26%。同时分企业测算生产矿山的剩余产能,停产矿山、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延期关闭矿山的空余产能,民爆物品供应情况等数据,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强化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情况,及时准确掌握矿山储量变化情况。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含废弃、关闭、闭坑、生产),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共22家,共产生资源量251万吨。率先在全省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机构评价,全市48家矿山参与评价,6家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评价成果正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