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锦州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编制告知承诺制试点证明事项目录,制定证明事项告知书。《方案》涉及市自然资源局的内容为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需提供有效期内专业管线定线地形图证明。
日前,锦州市自然资源局为松山新区南站道路建设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严格履行办事流程,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当场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了现场踏勘、证明事项告知书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等工作,真正做到了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切实增强“获得感”。